近日,玉林市兴业县举行购买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约仪式,主动为全县1783名农村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提高了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,解决了村干部工作中的后顾之忧。
“政府为我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切实地为我们的安全着想,今后我们可以大胆开展工作,更好的服务群众了。”兴业县石南镇石南街社区支书李刚高兴地说。
近年来,村干部在脱贫攻坚、疫情防控、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中,存在着一定的压力和意外风险。为鼓励村干部投身一线担当有作为,履职尽责做奉献,兴业县委研究决定,给该县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每人每年186.5元,共计经费33.26万元由兴业县财政承担。该项制度得到落实,为村干部撑起了意外伤害的“保护伞”,对进一步推进村干部规范化管理,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今年以来,兴业县通过开展“脱贫攻坚组织保障质量提升年”活动,健全基层党建保障体系,实行村干部“基本报酬+绩效报酬+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”的结构性报酬制度,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标准;对深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、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、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方面,采取“上级下拨一点、财政划拨一点、党费补给一点、挂点单位帮扶一点、乡镇争取一点、村里自筹一点”的“六个一点”办法,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提供经费保障,持续推动“135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”走深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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